▲前男友不打碼上架兩人性愛片販售,遭前女友提告判賠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中市薛姓男子與女友合拍性愛影片,雙方原本約定好,影片僅供上傳至付費網站販售,而且需將女方臉部打馬賽克保護隱私;結果薛男直接上傳0打碼影片到3個平台販售,被女友發現後報警提告。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判處薛男4月徒刑;案經上訴,薛男與女方以30萬元達成和解,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緩刑2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40歲的薛姓男子於2023年9月與女友小華(化名,下同)協議拍攝性愛影片,計畫上傳至「fans17」、「FansOne」與「myfans」等付費網站販售,女方同意,但明確要求臉部要打馬賽克,因為不想被別人認出來。薛男也同意這項條件。
同年11月,薛男卻以漫畫人物為帳號名稱,擅自將未經打碼的影片上傳到色情網站,並設定每部片售價419元。小華事後在友人提醒下,付費解鎖該影片確認未被打碼,隨即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薛男坦承上傳影片,但辯稱並沒有實際銷售,也沒有因此獲利,影片上架後即下架,而且售價為299元;然而法官查證後認定影片標價為419元,而且至少完成一筆交易,裁定其行為已構成妨害性隱私,依法判刑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案件進入二審後,薛男與女友達成和解,支付30萬元賠償金。台中高分院審酌其悔意與補償行為,撤銷原判,改判緩刑2年,並維持賠償內容為緩刑條件,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