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哥應召集團都用計程車接送小姐前往約定地點。(資料照/記者吳奕靖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個由綽號「胖哥」經營的色情應召站,流竄於市內汽車旅館從事色情性交易,警方接獲線報後經探訪蒐證,在去年10月間查獲6名賣淫女子以及3名馬伕到案,警方查出應召站以LINE開放「網路預約」媒介色情性交易,打出旗下應召女有38E傲人身材吸客,全案移送後,負責接送接送應召女的林姓計程車司機雖然只拿到200元報酬,但仍被視為共犯,被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徒刑4月。
判決指出,「胖哥」色情應召站是利用LINE等通訊軟體與客人約好性交易時間、地點後,再派馬伕用計程車載送小姐至性交易指定地點,以每次5000元至1萬元不等之代價,與不特定人從事性交易。
去年10月17日,員警接獲線報後在熱河街一間汽車旅館外守候埋伏,果然發現一輛計程車搭載女子前來,女子在汽車旅館外下車後即走入汽車旅館。員警見時機成熟,立即進入汽車旅館查獲2名小姐,再循線於附近的一處加油站查獲林姓馬伕等3人,車上另有潘女等4名小姐,正在等候應召。
警方在幾名應召女的手機中,發現應召站的群組有「早安,今天天氣很好,趕快出來搶錢了!報班,上班時間與下班時間,好讓作業可以順暢,謝謝麻煩配合」,李女回「3點,誠泰藥局,2點,下班」,林女回「午安,我三點到一點不尾工」,潘女回「姐姐我今天報3點上班,1點下班」等訊息,全案偵訊後,6名女服務生坦承曾與不特定人從事性交易,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另3名馬伕則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法院審理時,林姓馬伕辯稱,他不認識這些女子,也不知道她們要去做性交易,每人只給他200元,他是單純的載客人,但法官根據相關的對話記錄,認定林男是妨害風化的共犯,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