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在2023年3月間坦承外遇,她透過臉書找到外遇對象就是小美(化名),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小美雖然承認與阿強交往,而且已經懷孕,卻辯稱自己的行為非惡意破壞婚姻。法官日前審理之後,沒有採信小美的說詞,並判她應賠償正宮30萬元較為適當。
▲小美坦承與阿強交往,還因此懷孕,但她不認自己的行為涉及惡意破壞他人婚姻。(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控訴,丈夫阿強2023年3月間坦承外遇,她在同年9月透過臉書查詢找到小美,當時小美不否認與阿強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而且阿強仍執意與小美保持聯繫,兩人每周末都會同住,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美雖然坦承與阿強交往,但強調她主觀上認為阿強會離婚,之後兩人就可以展開新的生活,自己並非惡意破壞人妻的婚姻,而且她現在「因為阿強的期望」已經懷孕,考量到未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希望法官能酌減賠償金額。
法官認為,小美明知阿強尚未離婚,是有配偶之人,仍執意交往,甚至已經懷有身孕,可見雙方曾發生性交行為,確實已經嚴重侵害人妻的權益,考量到小美與人妻的收入、財產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她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