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北市捷運中山站今年6月8日上午發生1名日本籍男子偷拍台灣女子裙底案件,警方到場從攝影器材發現偷拍畫面,日籍男表示當天準備前往機場搭機,發現女子身材好又穿短裙,一時「性」起才會偷拍裙底風光,警方依照妨害性隱私送辦。案件近日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日籍男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並可上訴。
根據警方調查,當天上午9時許,25歲的被害女子在中山站搭乘手扶梯準備上班時,察覺身後有異狀,發現日籍男子佐佐木疑似偷拍,當場報警。警方趕到後,查扣佐佐木持有的攝影設備,並確認其內存有偷拍女子裙底的影像畫面。
▲日本男子來台觀光,竟然偷拍台籍女子裙底風光。(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佐佐木向警方坦承犯行,供稱當天原本計畫搭機返回日本,因見女子穿著短裙、身材吸引,才一時「性」起動手偷拍。警方依妨害性隱私罪將他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偵查後起訴,法院並於7月21日裁定限制其出境、出海8個月。
士林地院指出,佐佐木的行為已侵害被害女子性隱私權,造成其心理創傷。雖佐佐木有意願與被害人和解,但對方並無意接受。考量其坦承犯行、無前科紀錄,法院量處有期徒刑4月,並允許易科罰金。此外,佐佐木因在台無固定居所,具有逃亡之虞,法院早在7月即裁定限制其出境與出海8個月。依判決內容,佐佐木目前仍不得離境,須等刑罰確定並執行完畢或依法解除限制後,方可返國。
據了解,佐佐木為碩士畢業,於日本從事農業研究相關工作,此行來台原為觀光兼考察農業環境,未料卻因偷拍行為遭起訴,行程中斷、名譽受損。案件曝光後,日本岩手縣政府也曾出面召開記者會道歉,並表示將調查佐佐木的身分及懲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