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柯文哲、應曉薇抗告,確定繼續羈押2個月。(圖/記者黃哲民攝,下同)
記者吳銘峯、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法官考量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仍有與2人犯罪事實密切相關證人尚未到庭,在7月21日裁定繼續羈押2月,2人不服雙雙提出抗告。今(11日)高院做出裁定,駁回2人抗告,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高院說明,柯、應雖以犯罪嫌疑並非重大、無逃亡之虞、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無羈押必要、原裁定理由欠備、身體有恙非保外就醫難以痊癒等為由,請求撤銷原裁定。然依卷內事證及本院向原審法院、看守所函調之相關資料,認其等主張均不足採,因此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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