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辦假冒檢警勾結3C集團通路盜刷、洗錢案,拘捕犯嫌到案。(資料照/刑事局電信大隊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檢警偵辦詐騙集團假冒檢警名義取得民眾個資,再綁定手機ApplePay行動支付功能,指示車手前往指定3C通路門市,大量盜刷購買iPhone手機等高單價商品,交由經營3間通訊行陳姓被告等人銷贓,短期內詐騙被害人21名,盜刷近3000萬元。桃檢調查後,今(12)日依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17人,並對陳姓經理等4人向法院具體求刑20年,其餘被告則求刑1年9月至10年不等,以示警懲。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辦假冒檢警勾結3C集團通路盜刷、洗錢案,查扣名下瑪莎拉蒂車輛。(資料照/刑事局電信大隊提供)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世維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桃園市警局平鎮分局、新竹市警局第二分局,偵辦陳姓經理等17人偵辦假檢警詐欺案,查出犯罪集團由主嫌陳姓經理、連姓、洪姓男子等人,以「假冒檢警」詐術,致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騙取個人資料與信用卡資訊。再由擔任車手頭之連姓被告指揮旗下車手盜刷,將被害人信用卡綁定於手機Apple Pay行動支付功能,再依指示前往指定之3C通路門市大量盜刷購買iPhone手機等高單價商品,交由經營3間通訊行由主嫌陳姓經理負責銷贓,陳招募洪姓、黃姓與盧姓等人籌資挹注資金,以市價85折價格收購盜刷商品,再利用自家通訊行通路迅速轉售變現,藉此清洗、隱匿不法所得近3000萬元。
檢警調查,被告陳姓主嫌係某數位科技公司北區區經理,指示同案被告路姓女子為達業績賺取獎金,不顧公司防詐規範濫用職權,指示所屬之三創、桃園遠百、新竹巨城、京站等門市包括黃姓、許姓、廖姓、陳姓店長等4人,在明知交易極度異常之情況下(如刷卡者非本人、多次刷卡失敗、簽名潦草等),仍全力配合盜刷集團結帳出貨手機575支、手錶3支及筆電1台,讓犯罪集團輕易得手。
專案小組查出,該集團自今年2月19日起至3月19日止,以結合通訊行業者、金主、盜刷車手,勾結3C通路門市店長,盜刷信用卡變賣商品犯罪模式,短期內即詐騙被害人21名,盜刷近3000萬元。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辦假冒檢警勾結3C集團通路盜刷、洗錢案,查扣大批手機等證物。(資料照/刑事局電信大隊提供)
檢警專案小組查出,該犯罪集團結構嚴密、分工精細,幸經檢警專案人員抽絲剝繭速辦嚴查,終能即時遏止犯行。檢方今日偵結,認被告陳姓主嫌等17人涉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三人以上共同犯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同條例之組織犯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洗錢防制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其中被告陳姓主嫌等6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餘被告分別以3萬元至 15萬元具保。檢方審酌被告惡性重大,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對集團核心之被告陳姓、連姓、洪姓及路姓女子等4人向法院具體求處有期徒刑20年,其餘被告則分別求處有期徒刑1年9月至10年不等。
桃檢呼籲,詐欺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嚴重威脅國人財產安全,呼籲民眾應謹慎保管個人資料與信用卡資訊,檢警機關偵辦案件,絕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民眾交付個人帳戶、提供信用卡資料及簡訊驗證碼。若接獲任何自稱「檢警調」機關來電,要求監管帳戶或索取前述資料者,均屬詐騙,應立即掛斷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