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喑啞婦人委託兒子保管帳戶,卻遭兒子盜領近千萬元全花光。(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從事裝潢設計的于姓男子因新冠疫情影響失業,說服年邁的喑啞母親賣掉房子變現,再利用母親委託保管帳戶的信任,幾乎每天去ATM提領上限15萬元,連續兩年共盜領971萬餘元花用殆盡。于男狡辯是經過母親同意,用來支付父親安養費、償還債務等用途,卻提不出相關單據證明,台北地院依侵占罪重判徒刑3年6月。
據了解,于母40年前離婚後,為了扶養2個孩子,獨自工作到60歲,退休後與于男同住,因喑啞人士在生活中與人溝通不方便,所以銀行帳戶與提款卡、密碼交給于男,希望于男能幫忙注意國民年金是否準時入帳,而于母另有1個存薪水的帳戶可支應個人生活所需。
▲于男2年間幾乎每天到ATM,從母親帳戶提領上限15萬元。(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2022年間,于男表示需要用錢,希望母親賣掉淡水的房子借他錢,他之後會償還,于母認為反正身後遺產要分給孩子,提前變現也方便,所以就讓于男去接洽賣屋,但于男一直不願交代賣屋價款相關事情,母子倆為此僵持不下,于母在2024年農曆春節期間,被迫搬去與次子同住。
于母向次子透露擔憂,不知道賣房子的錢到底去哪裡了,次子因陪同母親直接到銀行查詢,赫然發現于男從2022年3月2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為止,幾乎每1天都去ATM提領上限15萬元,累計下來領了971萬7360元,帳戶餘額剩不到百萬。
于男否認侵吞存款,辯稱要負擔父母扶養費用用,又適逢疫情、離婚、失業、欠信貸、車貸,所以經母親同意後動支存款,但是檢察官調查,于男名下根本沒有車子,于母另有薪水存款可使用,家人甚至搞不清楚于父何時死亡的,只查到于男曾償還貸款本息25萬多元。
檢察官依最重本刑5年以下的侵占罪起訴于男,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于男為一己之私,擅自提領、侵占母親銀行存款,用於清償自身之債務及供作日常花費,讓母親惶惶終日,抑鬱難安,且犯後飾詞狡辯,否認犯行,迄今未取得和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此判刑3年6月,並沒收、追徵全部不法所得。若案件判決確定,于男須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