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女房仲因害怕側錄影片外流,不敢反抗。(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宣判,一名曾有多項強盜與性犯罪前科的葉姓男子,因誘騙女房仲進入社區管理室側錄其拍攝住戶資料的影像,再以公開影片為由勒索金錢,並進一步對其性侵,犯行手法惡劣,依法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63歲的葉男,曾因強盜、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遭判刑服刑多年,2020年假釋出獄後,擔任台北市一處社區的夜間保全。今年2月,他在值勤期間見一名女房仲在社區帶看房屋,便以可提供住戶資料協助業務為由,引導對方進入管理室,並假借幫忙為名,誘導對方翻拍住戶個資,期間暗中側錄。
事後葉男再度聯絡女房仲,約其單獨赴約,進入頂樓住處後出示側錄影片,聲稱若不支付50萬元將上傳影片至網路。房仲因擔憂影響工作而簽下30萬元本票並支付1萬2千元現金。葉男得寸進尺,提出「以身償債」為交換條件,強迫對方脫衣、拍照錄影並實施性侵,整個過程被害人多次表達痛苦與拒絕,葉仍持續侵害,甚至錄下相關畫面。
判決揭露,葉男向女房仲稱可以用撫摸身體的方式取代本票債務,作為刪除影片之代價,女房仲因害怕側錄影片外流而不敢反抗。
法院認定,葉男明知房仲並無與其發生性關係之意願,卻藉影片威脅得逞,事後還以虛構借貸為掩飾,甚至要求對方發送訊息製造假象,種種行為顯見預謀犯案,手段卑劣,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創傷。合議庭審酌其重複犯罪、犯後毫無悔意,依法重判1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與手機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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