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官許展誠洩密案,台中地院昨日判處7年4月刑期。(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退役少校飛官史濬程被中國情治人員收買,洩密時間長達3年,史先前遭台中高分院判處2年6月。遭史吸收蒐集空軍重要機密的現任飛官許展誠,因未達「通匪」程度,改由台中地院審理,許展誠被抓到以「遊戲」、「造型」、「電競比賽」等暗語跟史聯繫,洩密以獲得22萬報酬。法官批許背叛國家長達5年,依違反國安法判處7年4月刑期。
該案緣起一名退役少校飛行官史濬程在2019年間認識中國一名「老張」,史又透過老張跟中國一名情治人員「子文」認識,子文以金錢為誘餌,要史濬程蒐集我國軍事相關資料,並利用空殼公司交付款項,每次可提領2萬至5萬元人民幣。
史濬程遭到誘惑,佯稱自己因為跟美國軍方有交流,找上空軍戰術管制中心攔截管制官許展誠,2人密謀將我國重要資料外洩,以換取金錢。竟然把國軍軍演資料、雄三飛彈運用方式,甚至是近年共軍擾台,我國戰機應對方式等等作為,全都由許外洩給史。
▲許展誠將我國雄三飛彈布局都外洩。(圖/記者李毓康攝)
從2019年到2024年被抓到前,許展誠為了規避查緝、賺取報酬,雙方用LINE聯繫時,都會以「遊戲」、「造型」、「電競比賽」或「造型有儲值」、「競賽額外獎金」等作為軍事相關資料或報酬之暗語,時間長達5年。
許展誠每次能收取3萬至5萬不等台幣報酬,總計獲得22萬6千元。史濬程則將資料以隨身碟帶到中國,並交付給中國情報人員子文,並從空殼公司提領總計210萬人民幣(約893萬台幣)。
案件經管轄轉回台中地院審理後,於昨日宣判。中院認為,許展誠坦承犯行與共犯史濬程所述相符,許展誠提供之資料,雖尚無從認定係屬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國防秘密,但該資料若任由中共取得,將使中共了解、掌握我國軍事相關資訊並加以分析、因應,進而影響國家安全,危害國家利益。
考量許展誠犯案時間長達5年,嚴重毀損國家安全,情節非輕,許展誠又是現役軍人,竟罔顧國家栽培照顧,背叛國家,收到賄絡。全案依國家安全法之為大陸地區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罪、貪汙等罪,判處許7年4月刑期、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