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搭訕男子遭判拘役。(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曾筠淇攝)
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21歲女子,在公園搭訕男子,不僅抱男子手臂頭靠在他胸部,還問「可以當你女友嗎、可以玩我嗎?」台中地院依性騷擾罪,判女子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21歲女基於性騷擾犯意,於2025年3月8日,在台中文心森林公園內,趁A男毫無防備不及抗拒之際,以雙手擁抱A男右手臂,且以其頭部靠住A男胸部隱私部位,並將A男拉至一旁向A男稱:「可以當你女友嗎、可以玩我嗎?你現在有沒有女友?」等語,A男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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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坦承犯行,法院審酌女子並不認識A男,卻不思尊重告訴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趁人不及抗拒之際性騷擾,侵害身體自主權,並致其身心受創,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