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邱姓男子去年3月與陸姓友人到摩鐵開趴,懷疑陸男偷錢還通報其妻,氣得將其銬住限制行動長達5小時,還關進狗籠凌虐,持酒瓶毆打陸男致傷重不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邱姓男子去年3月間和陸姓男子到桃園區某汽車旅館開趴,找來傳播妹坐檯助興,過程中懷疑陸姓友人偷錢支付坐檯費,還打電話通報妻子,氣得以手銬銬住限制行動長達5小時,甚至持刀威嚇還關進狗籠凌虐,事後拒警攔檢駕車逃逸,還持酒瓶毆打陸男,導致傷重不治,警方最後持拘票循線查獲邱男到案;桃檢偵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移請國民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33歲的邱姓男子陸姓男子為朋友關係,去年3月9日前晚間,邱男約陸男至桃園區某處汽車旅館開趴,期間有吸食笑氣助興,同日凌晨零時許,找來傳播妹坐檯,隔日上午7時許,邱男懷疑陸男趁機偷錢支付傳播妹坐檯費用,另外也懷疑陸趁機向妻子通風報信。
2人發生口角衝突,邱男持30公分之水果刀作勢向陸揮砍,使其心生畏懼,再以拇指銬將陸男上銬,以此方式剝奪陸之行動自由後,持水果刀攻擊陸男四肢,復持電擊棒、甩棍等毆打陸男,持不具殺傷力之空氣槍朝陸男身體等處射擊,導致頭部、臉部與四肢等處有撕裂傷與鈍挫傷等傷害,還將陸男受傷情形拍照。
同日上午,邱男認為包廂內聲響過大恐引起注意,於翌日上午10時許,將陸男藏匿在自小客車後車廂,未辦理退房,隨即駕駛自小客車搭載傳播妹逃離汽車旅館,前往不知情之陳姓友人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之工廠內。邱男明知陸男渾身大量出血,仍將陸男以天車吊起,持續以徒手、電擊棒及空氣槍攻擊,再將其關進狗籠內剝奪其行動自由,過程中因陸男哀嚎聲過大恐引起注意,於10日中午12時許,再將陸男塞回自小客車後車廂,駕駛自小客車搭載傳播妹離開工廠。
後來因汽車旅館員工整理房間時發現房內有大量血跡,隨即報警處理。桃園警方以車辨系統發現邱男駕駛之自小客車在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及榮興路口出現,隨即派員前往查緝。警方於同日中午12時許在八德區福德一路發現作案車輛,但邱男經攔檢未停而加速逃逸,隨後警方通報新北市警方,在新北市樹林區中和街攔檢,邱男仍拒檢並朝鶯歌方向逃逸,逃至新北市樹林區吉祥街附近,因車輛失控翻覆,邱男與傳播妹各自逃出,邱男將陸男從後車廂拉出後,見陸男欲逃離現場,竟持續予以毆打,再持保力達藥酒瓶朝陸男頭部毆打後才作罷,邱男隨即逃離現場,再騎乘來路不明之機車搭載傳播妹逃離,將奄奄一息的陸男丟包該處。
警方於同日下午3時至事故現場發現陸男躺在地上,隨即送往板橋亞東醫院急救,最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死亡;八德警方向桃園地檢署聲請拘票,循線於10日晚間8時在桃園市平鎮區民族路附近,拘提邱男到案,當場扣得空氣槍1把、空氣槍鋼瓶9個,在車輛翻覆現場扣得作案用刀具等證物,檢警在解剖陸男時,才解下陸男手上之拇指銬等證物。
桃檢複訊時,認為被告邱男所為,係觸犯犯刑之恐嚇危害安全、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犯私行拘禁與同法之殺人等罪嫌,檢方根據警方提供現場照片、驗屍報告等佐證,認為邱男犯行明確,檢方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並移請國民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