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意圖性侵女伴失敗,出手痛毆對方。(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武(化名)先前與友人聚餐,席間邀請了女子小美(化名)陪同到場,怎料續攤期間求歡遭拒,竟動手意圖性侵,失敗以後還出手痛毆對方,喊出「我對你這麼好」、「敢報警打死你」等話語,因而被起訴。由於阿武與小美以300萬元調解成立,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處1年10個月、6個月有期徒刑,均緩刑5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武2024年4月間與朋友相約飲宴,期間帶了小美陪同到場,等到聚會結束,又繼續請小美陪同,前往他的原營業處所飲酒、聊天。
怎料酒過三巡以後,阿武開始變得不安分,在營業處所內對小美毛手毛腳,嚇得小美趕緊拒絕、掙脫。阿武發現小美出手反抗,當即心生不滿,利用體型優勢壓制對方,打算透過暴力手段逞慾,最終仍沒能得逞。
連續遭到拒絕,阿武惱羞成怒,立即開始對小美動粗,不但抓著小美的頭髮,往玄關的方向甩,更是將人踢倒在地,接著連續踹擊,並抓住小美的頭部,往地上、牆壁等處推撞。
▲富商意圖性侵女伴失敗,出手痛毆對方。(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遭到暴力攻擊,小美原先打算報警,卻又遭到阿武暴力對待。且在動手的過程中,阿武還說出「我對你這麼好,你竟然一點甜頭都不給我,竟然不給我X」、「你有看過拳頭嗎」、「你敢給我報警,我徹底打死你」、「我讓你走不出這個門」等話語。
在案件調查的過程中,阿武坦承犯行、自陳目前無業,經濟來源是靠著先前經商所得,並且以300萬元與小美成立調解。台北地院法官衡量全案情況後,依照強制性交未遂罪、傷害罪等罪嫌,分別判處阿武1年10個月、6個月有期徒刑,均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2年內要接受6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