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黃資真/嘉義報導
嘉義縣梅山鄉今年2月28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照護員推著坐著輪椅的104歲林姓婦人散步,為了閃避路邊正要開門的貨車往外繞,卻雙雙遭後方的轎車衝撞,其中老婦因撞擊力道身體對折,連同輪椅噴飛數十米遠,傷重不治。今(3日)嘉義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撞擊轎車、貨車駕駛2人。
▲嘉義35歲男子開車撞死104歲老婦,在靈堂下跪道歉。(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本案發生在今年2月28日下午, 住在梅山鄉社教路的婦人,在照護員陪同下坐著輪椅出門散步,2時34分2人返回住家,沿中山路(北往南)移動,此時,中山路93號前停放貨車的詹姓駕駛,打開車門下車處理事情,照護員因此往身後看了2次確認沒問題後,推往左側閃避。
未料,2人遭後方黃姓男子駕駛的轎車衝撞,雙雙噴飛滾了數圈,其中老婦因坐在輪椅上,身體當場對折連同輪椅滑了數十米遠,因而受有多重重大創傷併休克、顏面骨骨折、雙側肺挫傷併多處肋骨骨折、胸腰椎多處壓迫性骨折等嚴重傷害,家屬因此決定留最後一口氣回家,最終於3月1日下午3時38分死亡。
事後肇事的黃姓駕駛曾到靈堂,崩潰下跪向老婦與其家屬致歉,對於自己的過錯十分懊悔。
▲老婦搶救一天後因情況不樂觀,家屬決定留一口氣回家拔管。(圖/民眾提供,下同)
警詢時詹男供稱,自己的車子是停好熄火狀態,「我認為我沒有錯」,且該處位於斑馬線前面,是黃男車速太快,強調自己沒有過失;黃男則是坦承肇事害死林婦。
不過嘉義區監理所提出的車禍鑑定意見書中提到,黃男行經於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為肇事主因;詹男停放自用小貨車於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路肩),且站立於車道上開啟車門侵入車道,未注意後方有無人車,影響行車及行人安全,為肇事次因,因此檢方認為2人皆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