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加育嬰假彈性,行政院將修法,將育嬰留停請假單位改「日」計算,最快明年元旦上路(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預計在4日院會中公布「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今(3日)表示,為讓育嬰假彈性更高,將修法把其中的30天的請假單位改為以「日」計算;此外,在照顧假部分也改為「小時」計算,盼增加勞工請假彈性。相關措施預計最快2026年1月1日上路。
現行的《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範,子女未滿3歲的父母可請育嬰假,最長可以請2年、最短30天,原則上每次請假要滿6個月,30天的短期請假在期限內最多只能2次。
政務委員陳時中今表示,為了讓育嬰假有更高的彈性,將修法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請假單位將縮小到「日」。他說,育嬰假不管是在工作上的方便度、銜接度,或對於同事或企業本身都會形成壓力,「假很多很好,但如果一次要請太多的話,也是職場會面對的困擾」。
為此,陳時中說,先把這困擾減到最低,希望有30天可以用日來請,也就是如果遇到突發情況可以請1天就好,不用浪費30天或6個月。政府提供育嬰留停假固然很好,可是彈性不足很難請,甚至造成會職場壓力,政府提供協助的話,友善精神會比較容易出來。
就雇主層面來看,陳時中指出,大的企業可能影響相對小,但台灣是中小企業為主,可能公司員工只有10個人,有1個人突然請假就會有一些困擾,「怎麼樣減輕企業負擔,目前正在研究,負擔小相對就會友善」。
另外,家庭照顧假方面,陳時中說,目前是分為事假、照顧假7+7總共14天,未來希望能改變成以小時為單位請假,「7天可以有56小時,用時間請,一天8小時」,假定今天小孩出什麼狀況臨時要看病,可能只是送去門診一下就回來,一天一天請對於很珍惜假的勞工來說,會感覺很浪費,以小時來請彈性就變很高,也比較方便。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圖/記者陳家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