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方法院。(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屏東小琉球4年前發生一起戲水意外,一名20歲男大生與同學入住民宿遊玩時跳水未起身,竟被兩名陳姓同學誤認「裝死惡作劇」,隨即將他從水中抱起,以「背摔」方式連續兩度拋回水池,導致頸椎脊髓重創,最終四肢癱瘓,需終身仰賴他人照護。男子提起民事訴訟,求償超過千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跳水是傷害主因,兩名同學則加重傷勢,一審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14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0年8月24日下午,男大生與同學在民宿水池戲水時,頭下腳上的跳水動作造成嚴重撞擊,他本人也證稱當下意識薄弱、無法反應。兩名同學誤以為他在開玩笑,將他抬起後背摔入水兩次,最終釀成悲劇。事後醫師診斷,傷者無法自行翻身或移位,日常生活完全依賴全日看護,且無法痊癒。
男大生除控告同學,也將民宿負責人列為被告,指控業者未盡監督義務。兩名同學則辯稱,傷勢來自當事人跳水不當,與他們的行為無關,且已先行賠償7萬元;民宿業者則主張泳池入口已設「禁止跳水」標示,且受害者自冒風險。
法院審理後認定,跳水確實是造成脊髓損傷的高風險行為,男大生需自負七成責任,但同學的背摔舉動仍有三成過失。至於民宿業者,因設有警示,且事發時傷者已是成年人,判定無須承擔賠償責任。
刑事部分,兩名同學曾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各判處8月徒刑,經上訴後獲緩刑3年,並須於判決確定後各支付傷者50萬元。至於民事部分,法院依責任比例,扣除先前賠償金額,判決兩名同學須連帶賠償143萬元。全案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