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力方/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資深清潔員黃姓男子在回收上撿到一個還能用的大同電鍋,並轉送他人,想讓揀拾荒的阿桑有個電鍋可以煮粥、煮飯,沒想到被依貪污罪起訴,出庭時他情緒低落全部認罪。市府環保局出面發聲,黃男為了助人、沒有歹念,因為被檢舉,經內部查證記過,他也向政風單位自首,但過往案例不至於坐牢,有機會獲得緩刑且不會被解僱。
「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黃男9日出庭時接受《ETtoday》採訪表示,去年7月間,他在轉運站的回收車上執勤時,發現了仍可使用的電鍋,並轉送給一位不認識、但常看見拾荒維生的阿桑,「希望她能用來煮熱飯、過得好一點。」沒想到清潔隊發現這件事,要求歸還電鍋,他語氣哽咽地說:「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也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黃男哽咽說「不知道會不會被關」。(圖/記者黃宥寧攝)
環保局北投區隊長卓昕岑9日指出,黃姓隊員是資深人員,已經5、60歲,事發當時被人看見並檢舉,經內部調閱監視器查證屬實,經職工考核委員會審議,先記過1次處理,且將影響今年度考績,由於該案涉及貪汙,後送台北市政風處查處,政風處約談時,建議他自首,環保局幹部也有陪同他前往開庭宣告起訴。
環保局人員在庭上證稱,黃姓隊員是為了助人、沒有侵占之意,而且內部調查期間還因為不好意思跟弱勢的阿嬤取回,自掏腰包買了新的電鍋送去,換回原本回收來的電鍋,交回環保局,證實真無歹念,且他平時都奉公守法。
環保局強調,資源回收物收集後變賣仍是市府資產,不是被丟棄的物品就是垃圾,環保局平時都有對內宣導,回收來的物品是公物品,不能拿,黃姓隊員可能較年長、一心助人,可惜了一念之差。目前該案正在等待宣判,因屬於微罪,環保局認為還有機會緩刑,過往案例不至於到坐牢,即使易科罰金或緩刑也不會被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