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放颱風假 台南女高中生慘了...若涉《災防法》罰更重!

▲台南市某校學生盜用市長頭像散佈颱風假假訊息,教育局強調依法處理並加強校園宣導。(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某校學生盜用市長頭像散佈颱風假假訊息,教育局強調依法處理並加強校園宣導。(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所校學生,21日晚上在社群平台Threads盜用市長頭像,發布「台南明天放!」等不實颱風停班課訊息,引起社會關注,教育局表示,學校已第一時間要求學生下架貼文,並完成校安通報,後續將提報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理,同時通知家長,並啟動輔導與法律責任教育。

教育局指出,警方已同步介入偵辦。依《災害防救法》第53條,若明知是假訊息仍通報,將處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若散播謠言造成公眾或他人損害,更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高100萬元罰金。教育局強調,這起事件凸顯「學生開玩笑也可能觸法」,學校將透過輔導與課程,加強法治觀念與媒體識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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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某校學生盜用市長頭像散佈颱風假假訊息,教育局強調依法處理並加強校園宣導。(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教育局進一步表示,社群媒體已是學生與市民日常交流的重要平台,但假訊息傳播不僅引發恐慌,更會影響公共安寧。市府將結合跨局處資源,透過課程、家長座談、宣導活動,全面強化學生與市民的網路素養與訊息辨識力。教育局再次呼籲,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無論學生或社會大眾皆應慎言,共同維護正向的數位環境。

據了解,該名涉案女高中生,22日已被台南市刑警大隊科偵隊傳喚到案說明,刑大初步認為涉嫌社維法63條第5項:「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惟市府則認為可能涉嫌災害防制法第53條,這部分正由市府法制室研議中,因這兩項罪嫌之罰則差異性頗大,災防法罪責重得多,警方將待市府確認後再行函送法辦。另有網友同樣以冒用黃偉哲頭貼帳號在台PO文:「明天+後天,台南放!」,po文出來也受到網友強烈批擊,目前已關帳號,警方已一併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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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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