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逃家少女慘被騙砲後丟包台北捷運。(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45歲已婚陳姓司機在交友軟體認識少女萱萱(化名),知道她想逃家,便開車到桃園把萱萱載回台北住家頂樓激戰,原本講好會提供她食宿和手機,完事後卻直接將她丟包到捷運站,被萱萱的母親得知後告上法院。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陳男已和被害人達成調解,依他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又上訴,二審法官發現陳男根本還沒賠償,撤銷原判決,改處8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21年10月25日上午,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未滿16歲少女萱萱,得知她想逃家、正尋求包養後,便以提供食宿、送手機為代價,開車前往桃園將萱萱載回台北住家,在頂樓激戰一番。沒想到陳男完事後不履行承諾,直接把萱萱丟包在捷運站棄之不顧。萱萱的母親得知,怒前往警局報案。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案發前萱萱說自已17歲,兩人相約在桃園市某高中附近超商見面,當日萱萱穿著連身洋裝,並未穿著校服。
一審法官認為,陳男在本案前有加重竊盜案前科,素行不佳,審酌案發時他主觀上認為萱萱為16至18歲,依較輕罪名論處,且陳和被害人已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依他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
雙方再上訴,二審法官發現陳男還沒賠償,因而撤銷原判決,審酌陳男為白牌車司機,還有1名未成年子女要扶養等情,改處他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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