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民進黨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384萬元助理費、收受建商顧問費70萬元遭起訴,原遭羈押禁見,8月再延押2月。高院上月罕見「自為裁定」撤銷延押,改諭知陳100萬元、張惠霖50萬元交保,創高院首例,至今陳已自由38天。士院今(20)日開庭審理,明顯消瘦的陳怡君當庭認錯、道歉,坦言「沒意識到對價關係」,庭後包緊緊由男子護送快速離開。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及收賄遭起訴,重獲自由第38天今赴士院開庭。(合成圖/記者黃宥寧攝)
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聲請傳喚4名證人,包括陳怡君、張惠霖、前總經理高明義(現為顧問)及品嘉建設財會人員,試圖證明「顧問費」並非賄款。
陳怡君作證,並與其他證人隔離。她在法庭上誠懇說「我先認錯」,坦言當時「沒有意識到對價關係」,也未將款項退回,當庭承認部分事實。她強調,自己是事後才知道張惠霖領取建商顧問費,時間久遠、細節模糊。
胡偉良的辯護律師追問,品嘉建設是否曾向她要求協助會勘?陳回應,實際的會勘並非由她本人出席,「我不清楚細節」。她也提到,當年選舉曾借用品嘉廣告看板,「選後不好意思就不理對方」,再加上「基泰坍塌事件」時胡曾協助提供資料,因此有接觸。
接著換「饅頭主任」張惠霖作證。她坦言,與高明義之間沒有正式討論顧問工作內容,並強調每月3萬9,000元的款項是「危老都更仲介費」,否認收賄。
前總經理高明義則指出,他是經地方人士介紹認識「饅頭主任」(張惠霖)。張女曾向他表示想買房但缺頭期款,因此他決定聘請她擔任顧問,協助都更整合。高進一步說,5萬元以下的顧問費由他自行決定,雖曾告知胡偉良,但未獲回應,於是直接指示會計匯款。
▲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 。(圖/記者黃宥寧攝)
廖姓財會人員也證稱,2023年至今年2月,她每月依高明義指示匯款至賀璽帳戶,並寄薪資明細給胡偉良,「他都會回OK」,2月後才接獲停止匯款指示。審判長諭知,本案將於12月8日下午續行審理。
庭後,身形明顯消瘦的陳怡君由1名男子護送快速離去,全身包緊緊,帽子、口罩、外套全副武裝。當記者高聲詢問「議員為什麼要包這麼緊?」她簡短回應:「因為下雨。」未多作說明便快步離開。
至於張惠霖,過去多次開庭都扮演「保鑣」角色,這次則與胞姊一同滯留在法院內,刻意避開媒體拍攝鏡頭。
▲品嘉建設前總經理高明義。(圖/記者黃宥寧攝)
本案今年6月士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怡君與張惠霖2人原遭羈押禁見,8月間延押2月。2人不服提起抗告,高院於9月12日罕見「自為裁定」撤銷延押,改諭知陳100萬元、張50萬元交保,創下高院首例。
合議庭認為檢方已起訴、證據蒐集完成,除非有具體勾串事證,不宜再羈押,因此採取替代處分,限制2人出境、出海、住居,並須接受8個月科技設備監控。至今陳怡君已獲自由38天,全案後續將續由士林地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