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今年8月曾到北院作證,當時檢方問及「小沈已給過」含意,被辯方以程序問題擋下。(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控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710萬元賄款,檢方主張關鍵之一是柯曾傳訊給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小沈已給過」。今年8月,檢方曾在庭上向黃珊珊問及該訊息含意,但因超出主詰問範圍作罷。今天,黃珊珊將二次出庭作證,此一關鍵訊息是否將成為交鋒重點,外界矚目。
台北地院21日繼續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上午將傳喚黃珊珊說明柯及民眾黨的政治獻金運作情形,下午則採風公司負責人孫丁君、傳喚木可員工吳敏瑄作證,並傳喚柯文哲、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眾望基金會董座李文宗出庭。
柯文哲卸任市長備戰2024年總統大選時,曾在2023年11月3日傳訊息給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表示「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
檢方起訴主張,沈慶京2020年3月底,以威京集團7名幹部當人頭,捐政治獻金給民眾黨共210萬元、涉變相行賄柯文哲,沈另於2022年11月1日涉行賄柯1500萬元,記載於柯被查扣的A1-37硬碟內「工作簿」檔案中,柯前述傳給黃珊珊的訊息「小沈已給過」,代表沈已給過錢、別跟沈重複要。
黃珊珊今年8月7日被柯文哲聲請到庭作證,檢方當時就想問黃如何解釋「小沈已給過」,但柯的律師團提出異議擋下,認為主詰問的對象是柯文哲,檢方提問已超出詰問範圍。如今黃珊珊二度出庭作證,檢辯雙方恐再針對「小沈已給過」展開交鋒。
▲柯文哲在庭上表示,訊息中的「給過」指的是沈慶京對藍白合給出的幫助和建議,而非金錢。(圖/記者徐文彬攝)
針對此一訊息,柯文哲曾在庭上解釋過,稱當時背景是選戰進入倒數2個月,黃珊珊說選務開支愈來愈大,因此提議向大企業募款,但他認為傳產大企業未必賺錢、大老闆財務也不是很好,所以才決定走小草運動路線,放棄向大企業募款,也沒辦傳統募款餐會。
柯文哲解釋,訊息中的「給過」指的是沈慶京給的幫助和建議,而非金錢,因為當時沈慶京已經為了「藍白合」多方奔走、居中協調。
柯文哲強調,當時傳訊息給黃珊珊的重點,「就是不贊成她提議的募款計畫」,而不是沈已經給過錢,因為他認為民眾黨是小黨、不能用傳統的選戰打法,所以用這個訊息表達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