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檢察官沈淑宜轉任律師,她表示,未來將全力投入推廣「意定監護契約」。(圖/記者游瓊華攝)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曾偵辦2003年台中龍井食人魔案的資深檢察官沈淑宜,退休後轉換跑道,今(9)日以律師身分接受媒體採訪。她表示,未來將全力投入推廣「意定監護契約」,希望協助民眾在意識仍健全時,預先為自己失能後的醫療與財產管理做好安排,守護生命的自主與尊嚴。
「意定監護」是根據《民法》於2019年增修的制度,旨在讓當事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能與自己信任的人簽訂契約,約定當未來因故受監護宣告時,由這位受任人擔任監護人。沈淑宜解釋,這項制度能讓本人預先規劃照護方式與財產管理,避免日後由法院指定可能不熟悉的監護人,確保個人意願獲得最大尊重。
沈淑宜強調,意定監護契約簽訂後並非立即生效,需待本人經法院宣告監護時,契約才會正式啟動。她比喻,這如同預先為未來準備一把鑰匙,只有在當事人失能時,法院才會開啟它。她也區分,多數人熟知的「遺囑」是規劃身後事,而「意定監護」則是在世時,保障個人醫療自主權與生活品質,讓善終成為可能。
從追訴重大刑案的檢察官,到如今推廣善終權益的律師,沈淑宜認為法律工作的價值不應僅限於法庭上的訴訟攻防。她期許自己能扮演陪伴與傾聽的角色,從安寧醫療、預立醫療決定到財產安全規劃,守護委託人從身心到尊嚴的完整,讓法律成為生命旅程最後的溫暖陪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