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歲翁陳進財(中)涉砍失明二房東297刀奪命,今(18日)到台北地院出庭,身形佝僂。(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68歲老翁陳進財積欠失明的二房東顏男債務起糾紛,去年(2024年)6月涉持3把刀狂刺顏男297刀奪命,到案被羈押至今,台北地院選任國民法官今(18日)上午起密集審理,陳堅稱犯案動機非欠債不還,而是顏男要的利息過高令他生氣,辯護律師主張陳翁符合自首條件,爭取減刑。
身材矮小的陳翁出庭身形佝僂,庭訊不時把頭低得不能再低,狀似懺悔,審判長問話時,他昂起頭說「我殺人全部認罪,可是他(顏男)看不見,怎能搶我的刀」,因他略顯激動、口齒不清,辯護律師代答陳翁承認殺人犯行,但否認不想還債而殺人。
辯方指出,陳翁向顏男借2萬元,1個月本息共要1.5萬元,後來更連本帶利變成8萬元,陳已還2萬元,結果還欠8萬元,最後顏男要求利上加利共15萬元,每個月要還5000元,還說陳若沒錢還,就去街頭當乞丐等等。
辯方說陳翁和顏男理論被推一把,因而暴怒行兇,事後非常懊悔,對顏男家屬有「還不完的歉意」,即使對方不願接受,仍希望向在庭的顏男家屬表達歉意跟悔意、請求原諒,陳翁承認直接殺人故意、也承認殺人當下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陳翁打電話自首,應符合減刑條件。

▲6旬翁陳進財2024年行兇後,逃往新竹落網被帶回。(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檢方細數陳翁犯案過程,去年6月8日雙方因債務在住處爭吵,隔天上午6點多到7點多,陳男涉持1把剪刀戳刺顏男喉嚨、頭部,剪刀斷了再拿1把塑膠柄菜刀揮砍顏男後頸與臉部,因刀刃砍鈍,陳又拿1把木柄菜刀繼續狂砍顏男全身。
檢方指顏男遺體共有38處剪刀刀傷、259處菜刀刀傷,命案現場血跡噴濺到2公尺高的牆面上,開庭前經顏男家屬同意,審理過程將以全名稱呼顏男,彰顯顏男「也跟你我一樣,曾是個活生生的人」,而非沒有名字的「被害人」。
檢方直指陳翁是個「危險的賭徒」,因賭癮而不斷向顏男借錢、不願還錢,最後索性殺害顏男不用還錢,所謂「不滿利息過高」只是藉口,陳翁行兇後換掉血衣逃往新竹,仍一頭鑽進他最愛的電子遊藝場,檢方喊話法官「一定能看透那股說不出的殺意」。
由於陳翁今庭訊爭執範圍比先前準備程序緊縮,審判長當庭跟陳翁及律師團反覆確認,原列出3項爭點待審理,僅剩犯罪動機為「不想還債」或「利息過高活不下去」,審判長諭知仍照計畫,後續幾天依序傳喚證人、鑑定人及檢視兇刀等證物,陳男重申「我全部認罪,都承認,我殺人是事實!」
本案78歲顏男以1萬8000元在北市萬華區民和街租屋,當起二房東,以7000元分租1房給陳翁、以1萬元再分租1房給林姓室友。68歲陳翁按時付租,但好賭成性,長期向顏男借錢,雙方不時爭吵何時還錢。
檢方起訴指稱,去年6月9日上午,陳翁不爽顏男催債,涉持3把刀戳刺揮砍顏男倒地,顏男手指被砍斷、整張臉被劃到面目全非,後腦勺頭骨碎裂、腦漿流出,當場斃命。
陳翁換穿乾淨衣物,搭火車逃到新竹城隍廟附近藏匿,之後向超商店員借電話報案,向到場警員自首「我殺了人」,北市萬華警分局獲報趕到命案現場,只見滿地血泊,顏男臟器外露,早已失血過多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