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ETtoday資料照/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前所長葉育忻,收受「台版柬埔寨」詐騙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的賄賂、價值超過500萬元的現金、賓士車等,並洩漏詐團需要個資以及警方查緝資料。杜雖一度代替葉男向法院求情,但高院二審仍將葉男重判11年6月以上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葉須入獄服刑。
2022年爆發的「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集團主謀「藍道」杜承哲,教唆手下囚禁凌虐61名求職者,最後還害死其中3條人,最高法院今年10月底也將杜承哲等3人重判無期徒刑定讞,而檢警追查期間發現杜男與時任所長的葉育忻有多次通聯記錄,深入調查後,赫然發現2人間有不法往來。檢警收網,將葉男逮捕,聲請羈押獲准,並於2023年間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葉男否認貪污、也否認非法利用個資罪,他辯稱,與杜男認識約1、2年,見他涉案後又改過自新,再加上自己個性比較不拘小節,才會一時犯錯,答應杜男的請求。但他羈押期間看到杜男犯下多起詐欺案件,甚至還牽扯人命,讓自己深感懊悔。一審法院認定葉男收賄現金、賓士車,價值共529萬元,因此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2年6個月、「洗錢罪」判1年、「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判1年2個月,沒收不法所得。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杜男一肩扛下,試圖為葉男說情,稱行賄的金額不高,前前後後加總約50萬元;賓士車是免費贈送,沒有對價;至於額外的金錢都是拿來「釣魚」毒販,事後均有歸還,杜男還向法官說「刑度加在我身上」。但高院不買帳,仍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將葉男判刑11年6月、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20萬罰金,及「行使偽造公文書罪」仍判刑1年2月;杜男則被依「行賄罪」判刑2年8月。
全案再上訴後,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葉男將入獄服刑;至於杜男因為已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再加上此次刑度,仍不影響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