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苗栗一位媽媽跟蹤騷擾小孩的國小男老師挨告,被處拘役30日。(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45歲女子小美(化名)的小孩念國小,因而認識在該小學任教的男老師阿偉(化名),對阿偉產生愛慕之心,頻頻傳訊、打電話騷擾,還表示「我是剖腹產,陰道還是很緊實」,對阿偉抒發自己的愛意和性幻想,最後被阿偉告上法院。苗栗地院審理,法官依小美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在2024年4月間,頻頻用電話、社交媒體傳訊「上週五我就知道你臉書,line都封鎖我。你一直探我底線,我真是無言」、「我為你辦了一張預付卡要傳訊紿你」、「你讓我有慾望,這4個多月來幻想你很多次」、「前任和現在很多年沒有做的都說我的胸部很大,我的敏感帶也是在我的胸部」、「我想緊緊的夾住你,不讓你離開我裡面,我是剖腹產,陰道還是很緊實」、「我要讓你舒服的叫出聲音來」、「剛只是測試一下有沒有被你封鎖」,內容讓阿偉看了不堪其擾,前往警局報案,經警察在同年月24日核發書面告誡小美,小美仍在同年9月再度傳訊,被阿偉告上法院。
小美接受警詢和偵查時,承認訊息都是她傳的,但辯稱只是在記錄心情,因為手機很舊,她把訊息存在草稿夾,接到警察通知才知道誤送出去。但檢方認為小美知道自己被封鎖後,仍以其他手機門號、帳號持續騷擾阿偉,依她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起訴。
法官審理,認為小美已是成年人,卻不理性處理己身私慾,持續傳訊、打電話騷擾阿偉,讓阿偉惶恐度日,雖犯後小美尚能坦承犯行,但迄今未和阿偉和解,審酌小美無前科、經濟小康等家庭生活情狀後,依她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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