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中)涉貪被羈押禁見174天交保,身形明顯消瘦。(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民進黨前三連霸立委陳歐珀涉收賄與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874萬餘元,偵審期間被羈押禁見174天,始終不認罪,台北地院合議庭今(24日)仍准他交保500萬元,禁止他向同為被告的妻子及其他共犯、後續要作證的證人探詢案情,因陳明天上午又得從宜蘭到北院出庭,合議庭提前1天准他交保理由,是陳涉收賄案情的重要證人已詰問完畢,「顯已大幅降低重罪串供證人之可能性」。
陳歐珀於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時,今年(2025年)6月4日被聲押禁見獲准,8月28日起訴後繼續羈押禁見、至今共174天,也是全案唯一在押被告,北院明(25日)上午9點30分表定開庭審理,法官今上午提前提訊陳,訊後裁准交保500萬元,限制住居於宜蘭市住處,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左腳須佩戴電子腳環科技監控防逃。
陳歐珀還須持法院配發的個案手機,每周一、三、五上午9點到12點前,以限制住居地的門牌號碼為背景,自拍臉部上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報到1次,必要時,科控中心會以視訊電話確認陳本人、或要求重新拍照上傳,目的同樣是防逃。

▲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中)也是同案被告。(圖/記者劉昌松攝)
而在防止勾串方面,法官裁定陳歐珀不得與妻子有任何探詢案情行為,也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後續要作證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
但如何確保陳歐珀不會跟同住妻子討論案情?依檢方起訴內容,陳歐珀的妻子徐慧諭與丈夫涉共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411萬2170元,徐並被單獨起訴涉公益侵占「勁宜蘭發展協會」110萬元,但她沒被起訴參與丈夫涉向物流業者收賄413萬5922元、向汽車租賃業者收賄50萬元等案情。
此外,法官指陳歐珀雖始終否認收賄、洗錢等犯行,但與他被控涉嫌收賄案情有關的重要證人,例如洪英正、洪文宗與薛蓬生、蕭明仁等同案被告,日前已在審理中完成作證,「顯已大幅降低重罪串供證人之可能性」,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保全。
法官認為,不能僅以還有證人待詰問,就繼續羈押陳歐珀,否則恐有過度限制被告人身自由,而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命陳交保500萬元並限制住居,應足以形成足夠心理壓力及拘束力,可替代羈押確保後續審理與執行程序順利進行,無繼續羈押必要。
法官諭知陳歐珀若違反交保附加條件,或無故不遵期出庭,得成為再執行羈押事由。陳在女兒迅速為他辦妥手續後,下午4點40分獲釋、相偕離開,身形明顯消瘦,記者問他瘦幾公斤,他沒回答,明天上午將是他交保後首度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