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子佼私藏未成年性影像案,二審獲得改判。(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讓雙方試行調解,最後黃子佼於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宣稱已與全部30多位被害人達成和解。全案於25日宣判,高等法院改將他判刑1年6月、緩刑4年。可上訴第三審。
曾獲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主持人獎的黃子佼,原本形象良好,甚至還在2022年間代言司法院即將推行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結果2023年6月間他也捲入演藝圈Metoo風波,爆發性騷擾少女的醜聞,黃子佼的正面人設與演藝事業瞬間全毀。

▲黃子佼出庭都穿同一件衣服。(圖/記者黃國霖攝)
檢方之後搜索黃子佼的住處,更在他電腦硬碟內查扣大量從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購買下載的少女性影像,年紀最輕的「女主角」僅是小學生,黃子佼更是論壇高級會員。此部分案情爆發後黃子佼形象再受到嚴重打擊,他原本在檢方偵查時認罪請求緩起訴,台北地檢署一度做出緩起訴、為期2年,並須支付公庫120萬元,黃子佼還須繳交1200字悔過書。
黃子佼隨後就PO文公開道歉,稱「錯了就是錯」、「虛心認錯與反省,永不再犯」、「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不料全案經高等檢察署撤銷發回,北檢重新偵查後,對黃子佼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一審法院審理時,黃子佼一改偵查時認罪的態度,改口否認犯案,辯稱「下載了還沒看」、「下載就擺著」,且堅稱「影片不是我拍的」。但一審法院仍認定他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數量高達2259部,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決定讓黃子佼與被害人調解。黃子佼也展現「鈔能力」,陸續與三十多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據了解,黃子佼在10月21日言詞辯論庭上,辯稱自己不懂法律,請求法官輕判。而後律師更在宣判前夕發布聲明,宣稱已經與「全部被害人」和解。但本案一審認定共47名被害人,其中35人均為10到17歲的女童與少女,他們不僅裸露身體,甚至被迫穿著學校制服、或手中拿著個資的紙張被拍下性影像,經過追查後確實能找到被害人,進行和解。不過其中有12名被害人,檢警無從追查到被害人,當然也無法洽談和解。此部分與黃子佼律師說法有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