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石虎遭盜獵集團槍殺。(圖/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提供)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潘姓、范姓移工為了賺錢,把流浪貓殺害剝皮販售,又持自製獵槍把把一隻石虎槍殺。該集團被檢舉,員警要逮捕人時,潘竟拿出獵槍朝著員警瞄準,行徑惡劣。法院近日先判范男2罪各4月刑期、8月刑期,前者可易科罰金,潘男判決尚未出爐,仍在押。

▲該集團使用喜得釘盜獵,手段惡劣。(圖/社團法人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提供)
檢警查,該盜獵集團潘姓移工(主嫌、越南籍)與同鄉共犯范嫌、阮嫌都是逃逸移工。范、阮2人在今年5月底就被檢警逮捕,檢方複訊後,命施以科技監控。後來,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新社區、后里區等3處地點搜索,找到主嫌潘男藏匿處,沒想到潘竟拿起獵槍,對著員警瞄準、恐嚇,再趁隙落跑。

▲▼主嫌潘男被逮時,還持槍瞄準員警。(圖/警方提供)

檢方追查,潘嫌自2020年10月起就失聯,在台灣四處流竄、居無定所,竟自製獵槍,以喜得釘火藥在山區遊獵保育類動物,由共犯范嫌、阮嫌對外販售,集團成員熟悉山區,難以追蹤,並且擁槍自重,極具危險性。
經查,潘男等人先是在今年3月左右,以不詳方式宰殺流浪貓,與人相約在麗寶樂園附近以1500塊交易;4月,該集團持獵槍殺害石虎,再次詢問買家有無意願購買,最後以3千元成交,總計獲得4500元價金。

▲該集團殺貓、石虎四處兜售。(圖/警方提供)
范男坦承有協助潘男尋找買家交易,進而取得500元車馬費,女友阮女有協助翻譯。潘男坦承,槍枝是自行組裝,用來獵殺動物所用,曾幫范男獵殺流浪貓,於新社區一處宮廟宇附近,曾持該持獵槍瞄準員警謝睿軒、姜紹揚,想嚇唬對方。
法院審酌,該集團范男與潘男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范男所犯為非法宰殺動物、非法買賣保育類動物。
法院說,石虎為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范男罔顧動物生命,非法宰殺販售,依動保法之非法宰殺動物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非法買賣保育類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潘男判決結果尚未出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