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都來了!應召女進門秒脫光 下場全被逮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越南籍女子A今年2月接獲應召站集團成員通知,前往台北市一處民宅進行性交易,結果衣服一脫就被佯裝成嫖客的警員逮捕,連帶也把幕後牽線人也扯出。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負責幫忙租房的男子阿榮(化名)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桃園市劉姓、蔡姓與嚴姓男子誘拐4名少女全套性交易,因遭檢舉而曝光。(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阿榮幫忙承租房子供應召站集團使用。(示意圖/VCG,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與真實姓名不詳的網友「Mai anh 」、「妹妹」都是某應召站集團的成員,去年12月他以每個月1.5萬元的價格,在台北市租下一間房子,當作集團提供性交易的場所;接著,其他成員在網路論壇刊登廣告,招攬不特定男客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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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員今年2月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此事,便佯裝成嫖客主動聯繫,並與越南籍的A女相約從事性交易。兩人抵達見面地點後,A女一進房間就脫光衣物,警員也立刻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當場扣下A女當日性交易所得的2000元。

A女落網之後,阿榮也被檢警循線逮住。阿榮辯稱,他確實有幫忙越南籍女子「妹妹」承租房屋,但以為對方是要自己住的,兩人有發生過幾次性行為,當初聽到「妹妹」要求幫忙租房子,他也覺得很奇怪。

不過,由於A女已經坦承從事性交易,還把應召站集團成員如何通知、雙方怎麼拆帳等事情都說出來,所以檢方並未相信阿榮的說詞,訊後仍依法將他起訴。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榮幫助應召女與男客從事性交易,敗壞社會風氣,行為確實不妥,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並表示後悔,犯後態度尚可,最終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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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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