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王姓軍人性侵同袍,遭重判7年。(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王姓男子在陸軍任職時,以性愛影片威脅同袍阿偉(化名)發生性關係,又在軍營內經理庫房、寢室兩度強行性侵阿偉,後來兩人雙雙確診梅毒,阿偉憤而將王男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嚴重侵害阿偉的性自主權,且犯後態度不佳,依王犯2個強制性交罪,合併處7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軍人在2017年12月時,就以持有阿偉的性影片威脅,要求阿偉和他發生性關係。2018年4月又持續恐嚇說「謝謝你下哨要給我X,你說不要就是要,而且你明明很喜歡被硬來」、「你其實可以好好配合,我會慢慢地讓你舒服,我會讓你不疼痛到高潮,然後求我X爆你」,並屢次羞辱阿偉,但被阿偉直接拒絕。
同年6月21日下午,王男又傳訊「晚上陪我運動」,晚間得知阿偉在營區經理庫房整理裝備,假藉要幫忙,整理到一半卻突然求歡,接著不顧阿偉拒絕硬上,見阿偉想逃跑,從後面熊抱把阿偉扯回庫房,導致阿偉撞到鋼製床架受傷,同時威脅「如果不發生關係的話,我會用更暴力的方式做」,對他性侵得逞,完事後見阿偉流血哭泣,稍晚才傳訊道歉說「本來沒有要…」、「可是你一直不情願…我就...」、「明天不會不經你同意碰你」。
2023年6月3日20時許,王男回營區時幫所有留守的人買飲料,又趁阿偉來寢室內拿飲料落單,表示「現在不配合的話,會直接從後面」,強壓阿偉口交侵犯得逞。事後阿偉傳訊質問「那天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明明跟你說我不願意,你還強迫我跟你發生關係」,王男則表示「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以後也不會了,我保證。我很誠懇,我很誠懇」。阿偉不甘屢次受辱,於同年9月15日提起告訴。
全案審理時,王男只承認2023年6月那次確實和阿偉在寢室內發生性行為,但堅稱兩人是合意。王男的律師則辯稱,寢室那次王男雖對阿偉道歉,但因王男直覺認為阿偉因染上性病一事而情緒不穩,為了安撫阿偉才順著他要求道歉。如果阿偉長期遭到性侵,不可能到2023年8月才爆發重鬱症,且召開評議會時,也認定兩人在軍中至少發生14次合意性行為等語抗辯。
不過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王男為滿足自己的性慾,無視阿偉意願,用性影像不斷恐嚇發生性行為,手段相當卑劣,嚴重戕害阿偉的身心健康,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不見悔意,態度不佳,審酌王目前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訓,等待結訓分發,依王犯2個強制性交罪,合併處7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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