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豪(化名)去年8月間貪圖10萬元報酬,答應幫忙將一個行李箱從泰國帶回台灣,結果剛入境台灣就被抓包行李箱內夾藏42包大麻花。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阿豪有期徒刑3年2個月。

▲阿豪答應幫忙將「一個行李箱」從泰國帶回台灣,結果卻害自己吃上官司。(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豪去年8月間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結識江姓網友,對方告知,如果可以幫忙將一個行李箱從泰國帶回台灣,就可以獲得10萬元報酬,他貪圖報酬便答應了。
同年10月阿豪依照江姓網友指示入住泰國某飯店,並收下由不詳男子送來的行李箱,隨後搭機返回台灣。結果阿豪剛抵達桃園國際機場,就在第一航廈接受入境檢查作業時,被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人員攔檢查獲行李箱內夾藏42包大麻花。
對於上述犯罪事實,阿豪在接受警詢、偵訊、法院訊問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
桃園地院法官表示,阿豪的行為雖然不妥,但他運輸的毒品並未流入市面,沒有造成實際危害,他也不是運毒集團的核心成員,與長期經營走私毒品牟取不法暴利的毒梟不同,考量到他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最終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