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賓與同事搞外遇。(示意圖與本文無關/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嘉義人妻小華(化名)發現丈夫小斌(化名)疑似外遇,憤而提告第三者小惠(化名)及丈夫,並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外遇事證明確,最終判決小惠與小斌須連帶賠償小華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華主張,她與小斌於2014年(民國103年)結婚,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原本家庭和樂。未料,近年來丈夫行為詭異,還在嘉義市垂楊路購置套房後,拒絕讓妻子前往整理,態度異常冷漠,讓她心生懷疑。
直到2024年9月,她無意間查看丈夫手機,赫然發現丈夫與醫院護理師小惠的長期不倫證據,包括兩人多次約會、在醫院機房發生親密行為,甚至有露骨對話與不雅照片。其中對話內容包含:「謝謝小斌早上請我吃小斌棒」、「惠要不是和喵有約,小斌又要被惠給翻倒」,以及「小斌很多舉動都讓惠很愛,幫惠穿Bra,還會幫忙撥好,真的很棒耶」。
法院審理時,小華提供LINE對話紀錄、光碟等證據,證明兩人關係親密,且小斌多次傳送裸照給小惠,對話內容甚至涉及親密行為細節,例如:「我都還會用手擋著、好險現在惠也會用嘴巴清乾淨」,小惠回應:「不可浪費啊,這是小斌的精華耶,精華液」、「這是因為甜蜜才產生的餒,不然是能隨便跑出來噢,也不是隨便就濕答答啊」。此外,對話顯示,兩人將發生關係視為「例行公事」,顯見關係非比尋常。
面對妻子提告,小斌則反擊,指稱小華早在2021年(民國110年)便在交友軟體認識異性並傳送不雅照片,兩人婚姻早已形同陌路,甚至曾簽署離婚協議,僅因考量子女才遲未辦理離婚。他認為,小華提告的目的只是逼迫離婚,並強調指控誇大不實。
法院經審酌雙方提供的證據,認定小斌與小惠確有不當關係,已構成對配偶權益的侵害。但法官考量求償金額應符合比例,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小華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