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基層員警開假單風暴今首開庭,基層員警製作表格表達無奈心聲。(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局基層員警開假單貪污案,兩波31人被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今首次開準備庭,巡佐李科甲等人認罪,盼獲得緩刑。有部分員警則製作表格,列出每位員警歷年功獎,大多有500多支嘉獎,甚至有一名楊姓員警有1267支嘉獎、12小功以及忠勤獎章,因為涉入此案,只能跑Uber維生。
李科甲辯護律師表示,李所圖利金額每案都在600元以下,利益不高,甚至還曾自掏腰包協助繳納,且李犯後態度均良好,請求減刑或給予緩刑。另外,今還有17名基層員警開庭,因「歷史共業」丟了飯碗,相當無奈。
至於表格列出總計第一、二波遭起訴的基層員警,上頭並無時任所長金桂明與副所長李科甲。表格寫下,「都是好警察!都有家庭!現在呢?待業、機場接送、水泥學徒,對國家社會真的是好事嗎?」表明基層只是受長官委託,卻落得失業,苦不堪言。
▲大多員警嘉獎超多,現在待業、打工。(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據了解,兩波被起訴的31人中,有28人遭停停,根據警員製作的表格,大多數人都有家人得照顧,其中16人待業,剩下的有人到麥當勞打工、跑Uber機場接送或是水泥學徒、木工學徒,僅有3人尚未停職。
檢方起訴指出,李姓前巡佐任職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為該派出所警友會承辦人,明知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對違規停車開出逕行舉發單 (俗稱白單),填寫違規車號、時間、地點及違規條款等資料後,將逕舉單張貼或夾放於遭取締汽、機車之明顯處標示之,再回派出所寄發「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予違規車主。
有24名車主與李前巡佐、陳姓前員警關係友好,收到白單後即請託李、陳處理,李、陳2人囿於人情關說請託,竟指示16名基層員警,違法直接將白單轉開為紅單,違規法條由實際之「併排停車」、「違規停車」不實記載為罰鍰金額較低之「違規臨時停車」,以此違法方式圖得受開單人之不法利益。
檢方審酌李、陳2人圖利他人,使其誤以徇私即可自外於國家法治,混淆正當社交往來與請託關說之分際,更使違規之人誤認交通違規均可藉由請託關說脫免或減輕罰鍰,不僅無形中擴大交通潛在危害,亦有使整體交通違規取締作業之公平性陷於遭受特權介入之質疑,「積非成是」導致不當觀念傳遞新進同仁、不良風氣蔓延警界。
檢察官考量2人都是因為受請託關說之舊時代思維與錯誤觀念影響,主觀惡性尚非重大,且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基層員警係受李、陳2名學長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囿於職場封閉文化而誤罹刑章,犯後如實說明並深知悔悟、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酌予宣告緩刑,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