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領助理費逾300萬,裁定100萬元交保,士檢提出抗告成功,今(20)日下午3時士林地院重開羈押庭審理後,不到1小時便逆轉改裁羈押禁見。晚間6時30分左右,陳怡君在女法警戒護下,以同色圍巾掩蓋手銬,低頭快步走上囚車,曾經的議會名流,如今淪為階下囚,這一幕形成強烈對比。
下午陳怡君現身法院,雙手合十哽咽表示「我真的要拜託大家相信我的清白,我陳怡君不是這樣子的人。」力撇貪汙一事。
孰料不到1小時後,法院認陳怡君因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登載不實罪,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晚間6時30分左右,她不再是過去那個在議會發言鏗鏘、振振有詞的民意代表,而是一言不發、神情憔悴的被告,面對媒體高聲詢問:「議員,有沒有覺得自己很冤枉?」她僅低頭不語,連正眼都不曾看向鏡頭,雙手緊攥黑白千鳥格圍巾遮掩,不願讓手銬暴露在鎂光燈下。
▲北市議員陳怡君因涉貪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並在女法警戒護下,以同色圍巾掩蓋手銬,低頭快步走上囚車。(圖/記者黃宥寧攝)
檢方調查,陳怡君從2019年至今,涉嫌指示辦公室主任張惠霖、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協助處理助理薪資,包括作帳、提領薪資及保管人頭助理存摺等私人事務。然而,這些掛名助理每月領取4萬至8萬元不等薪資,卻未實際工作,薪資最終疑由張惠霖與楊蕙綺提領並挪作他用,涉貪總金額逾300萬元。
除陳怡君與張惠霖外被聲押外,檢方依涉案程度,分別諭知5名被告,即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賀姓前員工、張惠霖胞姊、陳怡君胞弟、洪姓弟媳則經檢察官分別諭知交保24萬元、50萬元、30萬元、1萬元及1萬元。
本月13日士林地院開庭審理後,裁定張惠霖羈押禁見、陳怡君100萬交保,然而檢方提出抗告成功,撤銷發回地院重審,短短6天翻盤,因此今天士林地院再度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