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指控,與網友相約到摩鐵進行前戲,初夜卻遭對方奪走。(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阿平(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女學生小安(化名),2人相約到摩鐵進行愛撫前戲,怎料事後他卻遭到小安控訴性侵。阿平一審被台南地院法官判無罪,檢方提起上訴後,被台南高分院法官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平2023年6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已成年的女學生小安,2人聊了一段時間後,決定相約到摩鐵約會,由阿平教小安如何「轉大人」。
當時小安尚未有性經驗,且另有喜歡的人(下稱A男),因此態度相當猶豫,最後在A男的遊說下,還是決定赴約。在出發以前,小安與阿平約法三章,僅同意愛撫、親吻等前戲的性行為,而不發生性器交合的性行為,準備抵達時,也曾提醒「你等等絕對不可以越線喔」,不過當下2人親熱以後,仍舊發生了性器交合的性行為。
怎料等到摩鐵之旅結束後幾天,小安傳訊向同學求救,經過與同學討論後,決定透過通訊軟體套阿平話,並且驗傷提告,阿平也因此被告上法院。
▲女學生指控,與網友相約到摩鐵進行前戲,初夜卻遭對方奪走。(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對此,阿平則是喊冤,在雙方碰面以前,小安就詢問他,是否會負責攜帶保險套,而他也同意了下來。且在雙方發生關係的過程中,阿平說出「因為男生一定都會想要X進去」、小安則是回應「沒事,就試試看,我會痛就跟你說」等話語。
阿平指稱,在發生關係的過程中,他先取得了小安的同意,且時不時關心小安是否會疼痛,等到完事以後,2人還一起洗澡、休息,退房以後還是他載小安回家,臨別前小安也曾向他說再見。
此外,發生完性行為以後,2人仍舊持續有聯絡,小安甚至詢問「哇,你居然還會聯絡我」,雙方對話如常。直到後來小安與同學討論,決定「套話」後驗傷提告,小安才說出「我不是跟你說不要用破」、「我有點忘了」、「你那次都沒遵守約定了,為什麼我還要再跟你出門」等話語。
台南地院法官審酌案件的相關證據後,認為案件存有合理之懷疑,無法達到確信為真的程度,且檢方所提出的證據,不足成為阿平有罪的積極證明,最終判阿平無罪。
檢方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的法官審理後,認為檢方要求撤銷原判決為無理由,因此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