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男網友侵犯,事後在捷運站痛哭報警。(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部26歲吳姓男子於交友軟體認識女大生小萱(化名)後,謊稱要一起唸書,將對方約到租屋處。孰料,吳男假借按摩之名毛手毛腳,遭拒後立刻翻臉施暴,強拖上床撕衣、壓制雙手,還出拳猛打小萱腹部,冷血威脅:「妳想要一個人還是很多人?」小萱崩潰含淚求饒,仍被硬上得逞,事後她在捷運站大哭報警。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2年,小萱與吳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雙方是初次見面。她為期中考準備赴約唸書,進門後剛坐下,吳男就突把她抱到腿上,自稱要按摩太陽穴,實則上下其手,小萱當場掙扎抗拒,吳卻變臉壓制雙手、拖到床上撕衣脫褲,過程中還對她腹部出拳,甚至以「很多人一起來」恐嚇,小萱被嚇到主動配合,只求能早點脫身。
吳男舔咬胸部、強迫口交與性侵,小萱雖反抗、尖叫,甚至咬了對方手,但因力氣不敵仍遭得逞。她強忍屈辱完成性交過程,只因曾說過「三點要回家」,吳男才收手。兩人同行走往捷運站途中,小萱內心崩潰卻不知如何求援,直到抵達捷運車廂才哭著打電話給大學室友,依建議在某站下車,向站務人員哭訴自己被性侵,隨即報警處理。
警方陪同就醫採證,小萱胸部、手腕、大腿多處瘀傷,處女膜撕裂,並在陰道深處、內褲、乳房採樣處驗出吳男Y染色體,吻合其陳述。
開庭時,吳男雖坦承性交事實,卻辯稱是「你情我願」,還說雙方早已談性話題,「她都沒拒絕,還跟我舌吻」,強調「如果我有強暴,怎麼衣服沒破、她沒逃?」
合議庭認,小萱陳述前後一致,內容鉅細靡遺、情節真實,若非親歷難以編造,加上第一時間驗傷與報案均與供詞相符,不可能杜撰如此清晰版本。反觀吳男毫無悔意,甚至有對未成年少女的前科,刑滿不到10年又再犯,法官認其無尊重性自主意識,惡性重大,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