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時豐么子羅森宇被依共同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羅時豐之子羅森宇,前年與4名友人涉圍毆一名胡姓男子,今(24日)士林法院宣判,5人均依傷害罪判刑。其中羅森宇、蔡姓與梁姓男子各判處5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余姓與鄭姓男子因主導行動、施暴情節較重,分別被判8月徒刑。令人驚愕的是,被毆的胡男,竟是過去假冒星探誘騙少女涉詐財與性侵的「變態獵艷犯」。
2023年間,余姓男子接獲女友哭訴,稱在與友人逛街時被一名男子搭訕,對方自稱可引薦進模特兒圈,不斷稱讚她外貌亮眼。女子起初不疑有他,未料事後卻頻遭騷擾,甚至疑似被偷拍、控制與恐嚇。
10月30日凌晨,余男找來羅森宇等人會合,5人帶著球棒與一把空氣槍,在內湖某洗車場集合後直奔北投女友住處。趁胡男如廁時,女方開門讓人入屋,5人隨即衝入,強行壓制胡男,逼其下跪,翻拍手機內容,並嗆聲:「你跟誰的?」「哪間公司的?」「給我跪下!」羅森宇還持空氣槍頂住胡男頭部,導致胡男頭部與四肢多處挫傷,胡男最後趁隙逃脫報警。
檢方原依加重強盜罪起訴5人,惟法院審理後認為,事發當下並無證據顯示5人有占有財物意圖,加上5人事後表達悔意、有意和解,羅森宇也已主動匯款6萬元給胡男賠償,遂改依傷害罪判處刑期,全案可上訴。
令人錯愕的是,遭毆的胡男並非單純受害人,他曾於2011至2012年間,橫行台北車站與捷運站,以假冒星探為手段搭訕年輕女子,聲稱可引薦當模特兒或進入演藝圈,誘導受害者交出現金,甚至強押女子回住處性侵。
其中一名19歲女大生,就曾被他持刀威脅性侵,胡男還恐嚇她「不配合就去妳學校鬧」。警方搜索其住處時,發現一本驚悚「花名冊」,詳細記載女子特徵,以「混血妹」、「大奶妹」等字眼分類,宛如獵艷工具書。
胡男落網後雖極力否認犯行,仍被依詐欺、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檢方並求處重刑。諷刺的是,羅森宇當初是為了替友出頭幫忙解圍,結果卻意外留下案底,背上前科,實在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