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工程師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擁有美國知名大學電腦科學與語言學雙碩士學位的工程師,返台後在國內知名遊戲開發公司任職長達14年,去年因工作績效不佳遭資遣,他不服提告,主張遭不當解雇,要求恢復原職,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工程師表現未符期待,公司已多次提供改進機會,最終依法解雇,判決駁回他的請求。
判決指出,該名工程師自2010年起加入該遊戲開發商,主要負責遊戲前後端設計工作,月薪約4萬2950元,公司於去年5月,以「績效持續未達標」為由終止其勞動契約,引發工程師不滿。他向法院提告主張,公司以年齡、性格內向及未提供充分教育訓練為由,故意打壓他的工作表現,進而不當解雇,違反勞動基準法。
對此,公司則反駁,強調工程師自聘用起即應具備前後端技術能力,但他在負責前端測試任務時,態度消極且常將工作推卸給他人,嚴重拖慢專案進度。儘管公司為他啟動績效提升計畫,最終仍未見成效,因此依法資遣。
法院開庭時,工程師的直屬主管作證指出,儘管工程師能完成部分工作項目,但因缺乏對遊戲內容的基本認識,如不清楚「HP」(血量)等常見用語,溝通成本高昂,且完成度與其他工程師相比明顯落後,同樣的任務,新進不到兩年的工程師僅花三個月就完成,而該工程師卻長時間無法達成目標。
法官審酌全案後認為,公司對工程師的調職屬合理業務調整,且在解雇前已多次給予改進機會,最終因其工作效率持續下降,且未能配合主管指示調整,解雇程序並無違法情事,判決駁回工程師的復職訴求,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