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聘僱外籍看護、使用長照給付,在申報綜所稅時,附上證明文件,都可申請減除長照特別扣除額。(圖/花蓮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 /花蓮報導
為減輕納稅人照顧身心失能家屬負擔,無論是聘僱外籍看護、使用長照給付,在申報綜所稅時,附上證明文件,每人每年可減除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報稅季即將到來,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民眾,若家中有需要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親人,千萬別錯過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機會,減輕家庭照顧者的稅務壓力。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因應近年來人口結構改變,少子化及人口老化日趨嚴重,為減輕家庭養育子女及照顧身心失能者的負擔,政府自108年度起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以協助照顧者減輕租稅負擔。「長照照顧特別扣除額」適用於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列報扶養的親屬,衛生福利部公告為需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並未符合排富條款者,即可申報。
花蓮衛生局指出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即可適用:
1.聘僱外籍看護工者(例如:透過合法仲介聘用移工照顧失能者)。
2.自行照顧失能親人者(在家自行照顧,未聘請看護亦可適用)。
3.失能等級為2至8級,且使用長照服務者(例如接受居家照顧、日間照顧等政府補助的服務)。
4.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達全年90日以上者(如安養中心、護理之家等機構)。
朱家祥指出,資源要花費在刀口上,長照扣除額是希望協助所得中、低的家庭而非全部,所以設有排富條款,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則無法申報長照扣除額: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達 20% 以上者(含20%、30%、40%稅率級距)、股利採28%單一稅率課稅計算者及基本所得額超過門檻金額,這些條款主要是針對高所得族群設計,以維持資源分配公平性。
花蓮縣衛生局呼籲,報稅在即,符合資格的民眾不要錯失機會,請民眾在報稅前先行檢視自己或家人的資格,確認是否可以申報長照扣除額。
相關資訊可至國稅局「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專區」查詢,或撥國稅局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及長照專線196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