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中部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哲(化名)外遇在酒店工作的女子小美(化名),兩人不僅互傳「愛我的話就進來」等露骨對話,還曾發生性行為,因此她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日前審理之後,裁定阿哲和小美應連帶賠償20萬元給人妻,全案仍可上訴。
▲人妻控訴丈夫與酒店小姐發生婚外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和丈夫阿哲原本婚姻關係穩定,沒想到小美竟在明知阿哲已婚的情況下,仍發展出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不僅在2024年1月間互傳「還是想要我陪你」、「想你了」、「想我就來」、「愛我的話就進來」等曖昧對話,還曾發生性行為,嚴重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80萬元。
阿哲經法院合法通知,沒有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小美則是提出民事答辯狀,但內容僅陳報自身經濟狀況、無調解意願,反控人妻對她恐嚇、侮辱、威脅、言語霸凌,並未針對損害賠償的部分進行任何答辯。
法官認為,人妻針對自己的主張,提出阿哲和小美的曖昧對話紀錄、求證對話紀錄、IG限時動態等證據,而阿哲和小美經過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爭執,依法視同自認,因此認定人妻的主張堪信為真。
法官表示,小美明知阿哲已婚,兩人仍發展出不正當男女關係,甚至互傳不適宜的對話、相約發生性行為,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妻的權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後,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妻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