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分手後氣得在IG公審前男友,結果被判刑。(示意圖/免費圖庫Needpix)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正妹小花(化名)先前與男友阿翔(化名)同居,怎料2人分手後她由愛生恨,在網路上公布阿翔的個人資料,並且大罵「整天約砲,祝你早日得性病可憐、舔狗」等話語,氣得阿翔報警處理。桃園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小花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與阿翔曾是情侶關係,2人過去曾同居在一起,不過彼此之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定的家庭成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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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2人因故分手,小花因此由愛生恨,竟在網路上痛罵「活該被我踹被我打、整天在那邊姊姊可以認識嗎?噁心,整天約砲,祝你早日得性病可憐、舔狗」等話語。
此外,小花還公布了阿翔的姓名、住址、就讀大學,以及家門密碼等網路資訊,將這些資訊發布在自己的IG帳號上,氣得阿翔報警處理。
桃園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小花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