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4年前趁急診室值班時,以「性反應」測試為由,指侵女病患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文/CTWANT
台大醫院一名黃姓男婦產科住院醫師,於2021年趁值勤急診工作時,對女患者以做「性反應測試」為由進行猥褻、指侵,事後遭提告。黃男辯稱,因對非急症疾病過於熱心,才會造成誤會,但法官不採信其證詞,並判他有期徒刑3年。對此,ICU醫師陳志金澄清,「婦產科真的沒有所謂的『性反應』測試!」
陳志金今(13)日於臉書粉專「Icu醫生陳志金」發文表示,關於婦產科檢查有4個重點,首先內診一定要有護理師在場,保護醫病雙方、讓雙方更安心,無論是接觸到身體哪一個部位,都要有護理師在場,「最好就是,醫師和病人也不要單獨在診間或病房」。
其次,醫師在碰觸病人的身體「前」,一定要先說明檢查原因並獲得允許,也要告知病人在檢查時會有什麼感覺、反應或不適,告訴病人如果有任何不適,檢查可以隨時中止,檢查身體任何部位都是如此,特別是私密部位,「還有,婦產科真的沒有所謂的『性反應』測試!」
再者,詢問有無性經驗是婦產科的日常,是基於診斷考量和檢查的安排,會有所不同,病人不必覺得被冒犯,「當然,醫師的問法、語氣也很重要」。最後,陳志金強調,醫師應「保持溫度」,無論是醫師的雙手、器械、儀器,或者言語。
回顧此案,受害女子在2021年6月26日上午8時,因腹痛、發燒前往台大急診室就診,經診斷疑為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在她住院隔日下午,黃姓男醫師單獨帶她到婦科診間檢查,當她想詢問性行為的問題時,對方卻回應「我認為妳也是在意性生活的人,我來確認妳骨盆腔有無發炎,如果性器官受到刺激不會收縮,那就是骨盆腔發炎」,接著要她脫掉內褲躺在診療椅上,提議要進行「性反應測試」。
隨即,黃姓男醫師在無護理師陪同的情況下,配戴手套用手指插入受害女子的陰道,期間還說「為了避免尷尬,萬一要高潮時要跟我說」、「哪邊是有反應的」,直到她表明無法承受才停止動作。
沒想到的是,黃姓男醫師藉口發現異常分泌物,要求再做一次性功能測試,還強調「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這次要做到高潮」,令受害女子起疑拒絕,黃姓男醫師不斷追問拒絕的原因,並為此道歉,要求她出去後不要「亂說」,甚至主動幫她訂晚餐。
事後,受害女子覺得不對勁,向男友提及此事,一度被對方質疑,但最後還是選擇撥打113保護專線及報警。
判決指出,黃姓男醫師坦言曾用手指搓揉女病患陰蒂,並將手指伸入其陰道,但否認性侵,辯稱是女病患說自己在性交時會腹痛,也經過對方同意,才會對她進行性功能障礙的內診,雖然門診實施該項檢查比較恰當,但並未禁止急診處理非急症,加上當時急診處於隨時待命狀態,他在百忙中,仍對於病人非急症的疾病過於熱心,一時疏忽沒有及時通知護理師跟診,才會造成誤會。
黃姓男醫師還說到,當時是他第1年值勤急診,保護自己意識還不夠強,因檢查女病患結果並無異常,相較前一天狀況也無明顯變化,才沒有在病歷上留下檢查紀錄,重申自己沒有利用機會性交的犯意。
法官認為,黃姓男醫師為滿足一己私慾,罔顧病人權益,濫用身為婦產科醫師得以對病人實施身體檢查的機會,對女病患猥褻、性交,嚴重破壞醫病信賴關係,損害醫師執業尊嚴與專業形象,考量其無犯罪紀錄,月收入約20至30萬元,最終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黃姓男醫師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此外,黃男也因此遭台大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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