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父親因不滿女兒結交男朋友,竟以報復心態性侵女兒。(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陳姓父親因不滿成年女兒結交男朋友,竟以報復心態對女兒施以性侵,事件震驚社會。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審結此案,判處陳男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事件發生於2023年,陳男因不滿女兒交往男友,心生怨念,不僅揚言威脅男方及其家人,更進一步將怨氣發洩至女兒身上,褪去其衣物並性侵得逞。此舉悖逆人倫,違反綱常,造成女兒身心難以彌補的傷害。
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將陳男送辦。儘管女兒因看見父親懊悔的態度而心軟,撤銷告訴,但檢方仍依妨礙性自主罪提起公訴。屏東地院審理後指出,陳男身為父親,理應恪守父職、保護子女,卻因報復心態對女兒施以強制性交,行為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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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決中痛斥陳男悖逆人倫,違反社會道德綱常,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其5年有期徒刑。此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提醒人們重視家庭倫理及性侵害問題,並呼籲受害者勇敢面對,尋求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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