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派員在加護病房外24小時戒護,原本是等余翁情況穩定後將進行筆錄,未料卻等來不治消息。(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記者陸運陞、莊智勝/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19日下午4時許傳出重大車禍,78歲余姓老翁駕駛汽車因不明原因失控暴衝,釀成3死12輕重傷慘劇。余翁事後也重傷送往亞東醫院搶救,惟今早病況出現變化,院方搶救無效宣告死亡。由於肇事的余翁已死,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新北地檢署將於近日內,針對余翁被控過死致死罪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
據調查,余翁當天從苗栗老家駕車準備返回三峽住處,但卻在距離住家約2分鐘路程外突然失控,高速衝撞停等紅燈的機車、以及放學過馬路的學童,整起事故釀成3死12傷;而余翁暴衝逾200公尺、直到猛力撞上分隔島後才停下。救護人員到場時,余翁座車安全氣囊爆開,余被救出時僅說「不記得了」,隨即陷入昏迷,經送往亞東醫院搶救後,發現內臟破裂,緊急動了2次手術後轉往加護病房觀察。未料今晨余翁狀況出現變化,經院方全力搶救後,仍於上午7時20分宣告不治死亡。
整起車禍事故疑點重重,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余翁下交流道後並沒有直接驅車返家,而是在三峽地區繞行20分鐘,期間還曾到一處公園短暫休息,行徑違反常理,相當詭異。
為何余翁會有如此反常行為?家屬也感到疑惑不解,為釐清肇事原因,警方派員在加護病房外24小時戒護,原本預計等待余翁情況穩定後,立即進行筆錄訊問釐清疑點,未料經搶救13天後,今早卻傳來余翁不治消息。
由肇事者余翁已經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之規定,被告若在地檢署偵查階段死亡,檢察官就該名被告應為不起訴處分。新北地檢署將於近日內,針對余被控過死致死罪部分,予以不起訴處分。
▼余翁於放學時段失控暴衝,多名學童遭撞,事故現場一片混亂。(圖/記者陳以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