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思吟查出,民進黨北市議員陳怡君自2019年起涉詐領助理費、收賄建商,藉職權協助建案通關,犯行橫跨6年,結構明確,並非偶發。檢方今(3)日起訴7人,並聲請沒收455萬餘元不法所得。諷刺的是,陳案發初期曾喊話「相信她的清白」,如今與主任張惠霖遭收押逾百日,移審步下囚車因雙手遭銬,刻意藏入口袋,神情低落。
▲民進黨北市議員陳怡君與主任陳惠霖涉詐領助理費收押百日,今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圖/記者黃宥寧攝)
陳怡君曾在案發初期對外喊話「會配合調查、請大家相信她的清白」,如今卻與張惠霖雙雙遭收押逾百日。張於2月13日首度收押,至今110天;陳則於2月20日遭法院裁定羈押,已被關押103天。今移審法院,2人神情憔悴、頭低不語,步下囚車時雙手上銬,仍強作鎮定地將手塞入口袋,企圖掩飾狼狽。
起訴指出,陳怡君在2019年上任第13屆市議員後,便與辦公室主任張惠霖(綽號「饅頭主任」)共謀,利用胞弟媳與親友掛名助理,偽造聘書與人事資料,自2019年起至2025年2月止,詐領助理薪資、年終獎金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相關金流經層層轉帳、提領後轉入證券帳戶,部分更用於租屋費用,藉此掩飾來源,構成洗錢行為。
不僅如此,陳怡君自2023年8月起,還透過張惠霖收受品嘉建設董事長胡偉良與總經理高明義以「顧問費」名義每月賄款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總計18筆共70萬5,894元。
然而,陳怡君多次施壓市府工務局、公園處與自來水處,為建商協調行道樹遷移、臨時用電與污水設施審查程序,對價明確,涉不違背職務行賄罪。
▲陳怡君辦公室主任張惠霖手也放入口袋,怕被媒體拍攝到上銬狼狽模樣。(圖/記者黃宥寧攝)
面對指控,陳怡君辯稱聘書與帳戶非其主導、提款卡「只是放在包包備用」,對金流不知情,顧問費也非她收取。張惠霖則承認操作金流,稱款項是補貼辦公室。建商胡、高則供稱付費是為避免行政拖延,屬「友誼贊助」,未與議員談妥對價。
全案起訴7人,陳怡君、張惠霖、洪于涵、賀璽、張家蓉、胡偉良與高明義;另議會研究室主任楊蕙綺、資產公司負責人徐秀蘭及掛名助理陳衛德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