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在押,被押解到台北地院出庭 。(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台北地院5日審理京華城案,勘驗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查扣、先前外傳藏有不雅片的編號A1-37行動硬碟。對此,柯文哲臉書粉專晚間發文指出,數位證據具有可變動性,所以律師一再提醒,應勘驗image的副本,避免破壞證據力,但檢方仍大聲回嗆「你們確定要用image嗎?不要到時候又說要原物勘驗喔?」
柯文哲臉書粉專發文指出,A137硬碟作為證物,卻沒封條、沒包裝,所以檢方5日勘驗硬碟時,律師才一再提醒法官「應勘驗image的副本」,避免打開原始硬碟後電磁紀錄被更動、破壞了證物的證據力。
文中指出,檢方明知這是標準程序,但檢察官姜長志仍非常大聲地嗆律師:「你們確定要用image嗎?不要到時候又說要原物勘驗喔?」經與辯方多次確認,法官也認為律師說的道理後,因此裁定休庭10分鐘,再行勘驗image副本。
不過,再次開庭時,法官卻以無法處理此一檔案為由,決定「原物勘驗為妥」,但未在法庭上告知眾人。事實上,辯護律師之所以一再要求以image檔進行勘驗,就是因為數位硬碟被點開後,證據鏈就可能遭受破壞,更無法確保證據的完整和同一性。
文中強調,查扣電子裝置證物時,應有封套、封條,上面應如實記載是什麼單位、時間、地點扣押,後面有哪些單位曾打開過都要註記。製作副本更需要經過計算「雜湊值」,以專業流程確保證據沒有受到任何污染。
然而,檢方查扣的A137硬碟不僅沒有封條,且從扣押證據到取出保存,都沒有經過標準程序,就像你我抽屜裡的任何一顆隨身硬碟,「一個證物,就這樣隨手拿出來,沒封條、沒包裝、誰打開過?不知道。」
▼柯文哲粉專貼出照片,示意證物硬碟也是同樣未包裝、未上封條。(圖/翻攝自臉書/柯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