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審查通過第11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11選舉區)羅明才、(台中市第2選舉區)顏寬恒、(台中市第3選舉區)楊瓊瓔、(台中市第8選舉區)江啟臣、(新竹縣第2選舉區)林思銘罷免案等5案罷免案宣告成立。罷免案定於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加上7月2日中選會通過的(南投縣第1選舉區)馬文君罷免案、(南投縣第2選舉區)游顥罷免案,總共7人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自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中選會6月20日先公布第一波罷免案成案人數,為24名藍委加上新竹市長高虹安,藍委包括北市王鴻薇、李彥秀、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新北市洪孟楷、葉元之、張智倫、林德福、廖先翔;桃園市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台中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新竹市鄭正鈐;雲林丁學忠;花蓮傅崐萁;台東黃建賓和基隆林沛祥。第一波投票是7月26日。
7月2日中選會通過南投馬文君、游顥罷免案;今中選會再通過新北羅明才、台中顏寬恒、楊瓊瓔、江啟臣、竹縣林思銘罷免案,這7人訂於8月23日投票。726與823兩波罷免案投票總計31名藍委與1名市長,至於綠委罷免案全無人成案。
中選會指出,新北市第11選舉區羅明才罷免案,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9萬6636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9664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3萬6111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3萬87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233人。
台中市第2選舉區顏寬恒罷免案,選舉區選舉人總數30萬2779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3萬278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3萬7156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3萬139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758人。
台中市第3選舉區楊瓊瓔罷免案,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6萬251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6026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3萬1519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6657人,不符合規定人數4862人。
台中市第8選舉區江啟臣罷免案,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1萬595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1060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2萬6730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1839人,不符合規定人數4891人。
新竹縣第2選舉區林思銘罷免案,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3萬2865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3287人以上,該罷免案提出之連署人人數2萬9827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4112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715人。
另外,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羅明才罷免案連署前死亡人數4人;顏寬恒罷免案連署前死亡人數4人,有偽造情事人數3人;楊瓊瓔罷免案,連署前死亡人數2人,有偽造情事人數5人;江啟臣罷免案,連署前死亡人數44人,有偽造情事人數3人;林思銘罷免案,連署前死亡人數1人。其中涉有偽造嫌疑,中選會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職務告發之規定移送最高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