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在押被告柯文哲(左圖中)、應曉薇(右圖右),今(21日)被台北地院裁定第3度延長羈押禁見各2月。(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21日)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從下月(8月)2日起,第3度延長羈押禁見各2月,主因包括仍有與2人犯罪事實密切相關證人尚未到庭,衡量被告人身自由保障與國家刑罰權遂行,認為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方式,無法防止逃亡或勾串滅證之虞,合議庭指出,將依檢辯雙方捨棄證人等進度,調整審理計畫,隨時檢視柯、應2人有無續押必要性。
合議庭上周二(15日)召開延押庭,柯文哲重申絕不會逃亡,若要交保1億元,利息很高,且他從不貪污、沒搞錢,「哪來這1億元」,他「寧可不交保、繼續押!」他也想開了,老實講,只差沒幾個證人要詰問,「要押就押,但是其他人,就放了吧!」
應曉薇當天庭訊也希望交保,說曾夢見開庭時,審判長准她交保、不用羈押了,「但2個小時後,看電視新聞報導說,檢察官要抗告...」她用帶著慵懶的迷離口吻自問「我是誰?」又突然吟誦「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我現在什麼都不想說了~我只希望我媽媽健康~」
京華城案本周四(24日)開完庭,將暫時休兵2周,表定8月7日再開庭,合議庭今提前公布柯文哲與應曉薇第3度延長羈押禁見裁定,理由為依據目前擬定的審理計畫,業已密集進行交互詰問程序,仍有部分與柯、應被起訴犯罪事實密切相關的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柯、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合議庭認為柯文哲及應曉薇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衡量其等所涉犯罪情節對社會危害性非輕、於本案犯行分工程度、國家刑罰權遂行之公益及被告之人身自由利益後,認具保、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尚無法達到防止2人逃亡或可能勾串共犯或證人的效果。
為確保本案審判及將來執行程序之進行,合議庭認定柯文哲及應曉薇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2人從114年8月2日起,再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得抗告。
合議庭指出,檢察官及辯護人均捨棄傳喚部分證人,合議庭確認目前待調查證據範圍及相關辯護人庭期、證人行程得否提前等事項後,將再調整審理計畫,則柯文哲及應曉薇之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於日後依照訴訟進行程度,仍應隨時加以審視,「自不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