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店女員工與已婚老闆發生婚外情。(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已婚男子阿雄(化名)與妻子結褵多年,怎料他在經營早餐店期間,竟與女員工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氣得正宮小莉(化名)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小美須賠小莉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原告小莉與丈夫阿雄於2014年結為連理,婚後育有兩名年幼子女,家庭生活原本看似美滿。阿雄經營著一家早午餐店,而被告小美則是店內員工。儘管小美明確知悉阿雄已婚且有家庭,卻仍與其發展出不尋常的關係。
在2024年2月間,小莉發現阿雄的作息與行為舉止出現異常。她隨後在阿雄的手機中發現了阿雄與小美的LINE通訊紀錄。這些對話內容極其露骨,充滿曖昧與親暱,包含「老公…我到家囉」、「親愛的,難得今天比較早,趕快用用回家休息了」、「好喔!累壞了吧!趕快去洗澡休息一下」,等文字,2人更是一起幻想獨處的時光,讓小莉感到相當痛苦。
除此以外,多位證人也證稱,曾看見阿雄與小美舉動親密,甚至工作時還會互相餵食、摟腰等親密行為。此外,在對話紀錄當中,小莉也曾央求阿雄,希望阿雄不要再在小美家過夜、而是趕快回家,言語之間充滿痛苦。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美明知阿雄已婚,卻仍做出逾越一般社交程度的親密往來,包括曖昧對話、公開場合的親密舉動,以及多次留宿過夜等行為,最終判小美須賠小莉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