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警涉嫌將警花前女友性愛影像網路兜售。(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陳以昇/台北-台中連線報導
台中市1名33歲L姓男警在台北任職期間與擁10萬粉絲的女警交往,竟涉嫌偷拍2人性愛影像於網路販售,約上百人購買,被害女警被告知不雅影像在網路流傳後,憤而提告。兩人分手後L男調職台中另結新歡並結婚生子,去年6月檢警開始偵查本案,L男隔月向警局申請育嬰假,近日台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性隱私、販售猥褻影像等罪起訴。有關警方行政處罰部分,所屬警分局指出,男警目前是育嬰假「留職停薪」,後續將配合司法程序從嚴懲處,絕不寬貸。
據了解,L男畢業於警大80期,在台北任職時績效優秀,與被害女警交往僅短暫1個月,約3年前調職台中,其後與民間女子結婚生子;根據起訴內容,L男涉案時間是在去年5月,但他7月即向警局申請育嬰假,為何會選在喜獲麟兒時機犯案,其動機須由檢警釐清。
另外,L男因積分優異,到台中後迅速升官,但他為人低調,台中同仁得知其遭搜索,且是牽涉性犯罪案件,都感到相當驚訝。
起訴指出,L男在2021年間曾與女警交往,他將2人在北市某旅館的性愛過程偷拍,並於去年(2024年)5月間剪輯成13分46秒的影片在網路社群Telegram兜售,以「警花風雲錄 謎題之音:超越夏XXㄉ大物」、「IG擁有高達近10萬粉絲網美,職業還是人民保姆」等標題,吸引買家購買。
檢警清查,至少有100人購買並下載觀覽,販售價格為498圖幣(約新台幣3000元),不法獲利約30萬元。經網友告知女警性愛影像遭網路販售,女警立即報警處理;由於L男約於2022年調職台中,檢警去年6月前往L男任職的分局辦公室,查扣男警手機、行動硬碟、遠程無線攝影機等物,並將男警移送北檢偵辦。
檢方訊時,L男否認涉案,辯稱影像不是他所流出。不過檢察官複訊後,認定L男涉犯無故以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與身體隱私部位、意圖營利販賣無故攝錄之他人性影像、公然販售猥褻影像等罪,全案近日偵結起訴。
男警所屬分局指出,該員自去年6月偵查階段起已列管輔導,男警於去年7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並未支領薪資,將依規定從嚴予以懲處,相關懲處俟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