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人夫發現妻子偷吃男同事還狂讚對方床上技巧,怒告求償3百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小詩(化名)偷吃已婚男同事阿志(化名),還傳訊示愛「學長很厲害」、「可以裡面嗎?」、「我現在巴不得趕快進來」,讓他看了大受打擊,憤而將小詩和阿志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判兩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人夫30萬元。
人夫主張,小詩和阿志是同事,阿志明知道小詩已婚,還趁工作之便發展婚外情,甚至當他起疑時,阿志還指導小詩反過來指謫、數落他,以隱瞞兩人不倫戀,小詩也因此揚言要跟他離婚,讓他相當痛苦,提告對兩人連帶求償300萬元。
人夫也拿出小詩和阿志在去年8、9月對話為證,包含小詩說「學長很厲害……床上」、「學長,我真的從來沒有這麼喜歡一個男人,但你真的是我最愛的男人。完美男人」、「要抱要親要摸都好」、「我現在巴不得趕快進來。越大越愛、越硬越愛」,阿志也說「妳幫我含幾下就可以。哈哈」,小詩答覆「我願意啊。哈哈」。
另還有阿志問「要狠狠的進去嗎?X進去」,小詩回應「可以裡面嗎?」,阿志說「射XX」,小詩更盛讚「我一直無法理解。學長明明是上等品。為什麼○○會拒絕。不論技巧、姿勢、聲音、語調、調情。真的是很厲害又專業」,阿志也說「謝謝妳捧場。愛妳」等語。
全案審理時,阿志和小詩辯稱,人夫盜用小詩帳號,擅自擷取、翻拍對話內容,取得的訊息應不能作為證據,而且兩人只是戲謔玩笑互動,並沒有逾越一般社交界限。
不過法官認為,兩人非但互表愛意,更彼此確認為熱戀關係,在訊息中大聊床笫之事,甚至還有「我就等著娶妳了」、「我不要宴客喔,太尷尬了,但度蜜月我要喔」等論及婚嫁對話,已經逾越一般異性友人往來分際,侵害人夫配偶權,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